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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3-11-24 03:23:34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地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目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要求,我厅汇总了全省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完成情况,撰写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并经省财政厅复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度,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六类重点对象3385户。中央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5298万元,目前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根据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情况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财政资金投向符合规定、使用有效,项目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我省农村危房省级下达任务数3385户,中央补助资金全年预算数5298万元。目前,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县级财政根据原贫困县整合的要求与其他扶贫资金统筹使用。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危房施工进度,已分批次全部拨付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我省各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2022年度,我省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预算数5298万元,地方资金全年预算数1189.2万元,其他渠道整合资金全年预算数586.847万元,年度资金总额预算数7074.047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统一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地方资金和其他资金由各地政府和财政自行安排。截至2022年底,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5298万元,地方资金1189.2万元,其他渠道整合资金586.847万元,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中央补助资金全年执行数5286.455万元,执行率99.78%。全省地方资金全年执行数1125.355万元,执行率94.63%。其他渠道整合资金全年执行数

  586.847万元,执行率100.00%。实际完成总资金6998.657万元,执行率98.93%。2022年全省危房改造计划任务3385户,部分地区危房维修加固占比高,按标准下拨后资金有结余;在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个别农户危改意愿不强,退出项目,按规定核减,因此执行数没有达到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纪问责,通报典型案例,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3385户,动态监测新增农村危房改造9户,至2023年1月底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全年实际完成任务3394户,完成率100.27%。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我们对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建立了台账,台账采取地方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财政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核定后下发省级任务,2022年,我省各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3385户,全年完成3394户(包括农房抗震改造7户),完成率100.27%。

  (2)质量指标。在《江西省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要求新建房屋检查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检查要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并归入农户档案,同时要求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要深化设计理念,在单体建设上,要在居住功能、外形风格、建筑层数上引导和管控,体现美丽、特色、生态的良好风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目前,改造后房屋验收质量合格率100%;改造房屋均有基本农房设计;六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当年开工率100%,次年竣工率100%。

  (3)时效指标。根据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要求,我省设置的时效指标是各地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年度计划任务在2022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2023年春节前全面竣工。截至目前,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工率达到100%,已全部完成了年初设定各项指标。

  (4)成本指标。我省设定的成本指标是要求各市县区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原则,分别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并明确C级危房必须进行维修加固,D级危房采取重建方式。对于新建房屋的,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和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残疾人家庭,每户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抗震改造新建房屋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参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抗震设防烈度较高地区,要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内容,落实抗震设防要求等措施来切实保障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可靠。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较好,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全部做到人畜分离,新建房屋基本满足了卫生厕所、厨房等基本生活条件。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等新型建造技术。部分符合条件的原贫困县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资金。

  (2)可持续影响。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对房屋新建和维修加固实行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的全过程监管,改造后新建房屋保持安全期限30年以上,维修加固安全期限15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解决了困难农户安居问题,困难农户从此住进了安全美观新居,生命财产得到了保障,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逐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加大脱贫攻坚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个别基层干部和村霸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侵害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以扎实的举措和良好的成效,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的满意度抽查中,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2022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全部达标,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2022年将继续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稳定,在努力以下方面改进:1.进一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情况核查甄别机制,确保动态监测确认危房及时纳入改造计划,切实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效。2.配合财政厅改善资金拨付方式。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结合贫困群众实际,完善工程施工前、后资金拨付比例,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压实管理责任,做到事前监管、事中督促、事后落实相结合。3.加强暗访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着力打造人民满意工程。4.继续开展“送服务”技术下乡活动,结合实地技术指导,加强农房质量管理,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提高资金使用质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表及报告将作为绩效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予以公开,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2023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3/5/21/art_40714_4513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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