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青海省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函
时间:2021-03-04 20:37:52 作者: 来源:
青建城函〔2018〕125号
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玉树州人民政府:
现将《2018年度青海省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美丽城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确保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指导承担美丽城镇建设任务的各级住建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指导发展改革部门按照《2018年度青海省美丽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内容,严格审核批复各镇美丽城镇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财政部门按照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分类实施、厉行节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强化监管、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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