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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夜未央 河光山色两相宜——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市政设施市场化改革实施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托管项目

时间:2020-11-05 14:24:56 作者:佚名 来源: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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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灯照明和公园亮化美化项目,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创新思维,推行市政设施市场化改革,通过公开招标,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浙江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沂源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托管项目,致力于打造多层次、立体化,具有现代文明气息的城市夜景,优化城区人居环境,彰显山城夜景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细化考评制度体系,强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针对该项目,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项制定了《沂源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托管项目考评管理制度》和《沂源县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EMC)托管项目季度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管理制度、管理质量、安全工作和巡查维护等方面,采用100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服务费的主要依据。自合同签订以来,企业本着“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安全高效”的原则,对沂源县城区照明及亮化系统进行了一次“大体检、大手术”。城区55条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3600余盏普通高压钠灯更换成了先进的石墨烯LED路灯;维修了原有290盏太阳能光伏路灯;高标准设计并施工了人民路的亮化工程;对水景公园、螳螂河两岸及桥梁的亮化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在城区29处主要路口安装了40套投光灯,有效提升了市政交通路口的亮度,确保夜间交通安全;在20处繁华地段安装了20套智慧路灯,便于市容市貌管理,也为智慧城市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注入企业科技力量,有效实现城区道路节约、节能、环保照明。按照传统模式,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路灯及亮化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只在一次性基础设施方面投入费用合计约2200万元。城区路灯每年需支付电费约600万元。城区路灯、水景公园及桥梁亮化年度管护运营费用约366万元。上述费用,按十年期限核算,合计约为11860万元。实施托管项目后,政府每年支付服务商800万元,按十年期核算,合计为8000万元。按十年期托管服务模式,政府可节约费用约3860万元,平均每年节约费用约386万元,大大节省了政府财政支出。同时,本次改造是把传统的高压钠路灯改用更为节能环保的石墨烯LED路灯,该路灯的亮点就是配光均匀、雨雾穿透力强、节能环保,通过石墨烯复合散热材料的运用,降低芯片结温,降低功率配置,同时利用智能分时控制系统,实现了更大节能率,更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节能环保型社会目标。

  放大政企各自优势,全力提升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托管项目实施一年多以来,取得良好效果。对于政府来说“花小钱办大事”,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也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对于企业来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运用智能化的管理手段,从降低社会成本的过程中获取了收益,实现合作共赢。关键对于市民,使之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城市亮灯率提高,有效降低城市交通事故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城区到处散发着年轻的气息,充满着创新的力量,整个城市呈现一片温馨祥和的景象,城市品质和竞争力不断提升。